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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事记记载制度
2017-11-17 12:57   审核人:

1 为便于系统地查考学校在各个历史阶段的发展情况,需要结合日常工作,记载和保存学校各方面大的活动和重要事项的资料,搞好大事记。

2 记载的内容:

2.1 党委和学校行政的命令、指示、计划、决议、措施、会议及重点教师的任免和调动。

2.2 工作方面的重大改革和重要措施制订,重要会议活动以及其他重要事项。

2.3 科研工作的重大进展、发明、创造及重大教学革新成果。

2.4 学校基本建设较大工程的施工、竣工日期及其建筑面积和经费使用情况。

2.5 购置重要教学仪器设备和物资器材及总务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。

2.6 领导体制与组织机构的变动及重要管理制度的改革。

2.7 学校及学校教师参加全国、省市性表彰大会及获奖情况。

2.8 上级领导来校视察和检查指导工作,外宾或其他校外单位来校参观,知名专家、学者、代表团来校参观、访问、讲学等活动。

2.9 全校性的文艺汇演、运动会、体育比赛等活动。

2.10 党、工、团的重要活动。

2.11 其他重要事项。

3 大事记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主持,各职能部门每学期将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大事记报办公室处汇总,集中整理后按年度归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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