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,积极做好校信访工作。
2 对于上访信件,要严格按照国家、省、市对信访工作的规定进行办理。
3 对来信来访者,要进行登记,根据上访内容及对象转交给校领导或有关单位接待和处理,做到归口负责,分级管理。
4 接待来访人或电话来访,要热情诚恳、耐心听取来访人所反映的情况,并做好记录,填写来访记录簿。
5 对来信、来电话及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,要认真进行调查,经调查如情况属实,要及时处理或责成有关单位部门处理,并写出书面报告,给来访者以答复。并将处理结果留存。
6 及时办理上级信访单位批转的上访信件或交待其它信访工作任务。
7 党政办公室负责办理或催办有关来信来访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