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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面向辅导员队伍择优遴选专职思政课教师的通知
2020-11-19 15:42  

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》,教育部《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》,为配齐配强专职思政课教师队伍,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,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,面向辅导员队伍遴选专职思政课教师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遴选原则

坚持“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、公开公正、竞争择优”原则,严把思政课教师选聘政治关、师德关、业务关,做到信息公开、过程公开、结果公开。

二、岗位职责

承担思想政治类公共课教学工作,达到教育教学有关要求;参与学校教学改革,积极探索思政课的改革创新,不断提高教学水平;积极开展课题研究,提高思想政治理论学科科研水平。

三、遴选对象

任现职的学生工作辅导员。

四、遴选条件

(一)信仰坚定、学识渊博、理论功底深厚。

(二)中共党员。

(三)热爱思政课教学,愿意长期从事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工作。

(四)学历、学位及所学专业要求:全日制研究生(本科学段须为全日制),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。本科或研究生学段所学专业为哲学、法学(监所管理、司法执行及技术、公安学类除外)、历史学、学科教学(思政)类专业。

(五)身体健康,具有初级职称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,中级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。(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)

(六)担任辅导员工作5年以上(含5年,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)。

五、遴选程序

(一)个人申请。申请人如实填写《择优遴选专职思政课教师申报表》(见附件)并提供学历学位证明、科研业绩和工作业绩支撑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。

(二)资格审查。人事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。

(三)综合考察。学校组织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察。

(四)办理相应选聘手续。通过综合考察的申请人经党委会审议通过,办理选聘手续、转入思政课教师序列。

附:《择优遴选专职思政课教师申报表》

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

2020年11月19日

锦州师专择优遴选专职思政课教师申报表

姓名


出生日期


民族


性别


政治面貌


职称


本科毕业院校


专业


研究生毕业院校


专业


学位


工作部门


参加工作时间


任辅导员时间


(简历自高中阶段开始填写)


说明:1、请于2020年11月23日下午4点前报人事处何老师

2、电子表发送至jzszrsgz@16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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