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上级部门指示,校党委会研究通过,并征求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意见,同意推荐我校文学院院长、教授张翠同志为文化名家暨“四个一批”人才、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推荐人选。
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日期内向学校监察审计处反映。
公示期限:5个工作日
受理部门:监察审计处
受理电话:0416-4784015
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
2021年5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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